1月15日,成都国际铁路港成功签发首张依据《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条款的“蓉深港”铁海联运“一单制”提单。
据悉,本单运输货物为成都周边工厂生产的灯具,从城厢站启程,经铁路运抵深圳盐田港,随后转乘海运航线,最终将抵达波兰格但斯克港。值得关注的是,在提单签发当日,成都国际铁路港在推动“通道、物流、数联网”三网融合方面实现又一突破——成功打通与盐田港集装箱作业信息、航运物流信息的系统对接通道,实现铁海联运物流信息全程无缝贯通,企业可实时精准盯控货物运输全轨迹,物流透明度与可控性大幅提升。
据了解,该提单由成都港投公司子公司陆港公司执行实际签发。作为国内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的先行者,陆港公司早在2017年就开出全国首单基于国际铁路联运的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单。多年来,其持续拓展“一单制”应用边界,从最初的中欧班列,逐步延伸至公铁、空铁、海铁等多元化多式联运场景,推动实现“一次委托、一次报价、一单到底、一票结算”。
此次提单签发的重要背景,是2025年12月15日联合国大会第80届会议审议通过的《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这是中国首次在国际运输规则领域成功引领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其创建的“可转让货物单证”(NCD),兼具传统海运提单的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和物权凭证三大核心功能,同时具备转让与融资属性,为全球多式联运提供了统一、权威的法律依据。
下一步,成都国际铁路港将在《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框架下,持续深化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单物权属性的探索与实践。同时,将联合工商银行升级完善“中欧e单通”电子单证系统,重点强化系统的融资、结汇功能,让中小微企业能够更便捷、高效地获取贸易融资支持,进一步提升贸易与融资便利化水平,为四川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锦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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